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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I UGC 與內容治理

AI 代言人做產品聲明的界線該畫在哪

AI 虛擬人設沒有真實使用經驗,卻常被寫成第一人稱功效心得。本文提供一套宣告分類框架,協助美妝保健品牌審核 AI 代言人腳本,畫出可說與不可說的界線。

Studio20 編輯團隊6 分鐘閱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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假設情境:某天,一位保養品牌的內容負責人開啟審核系統,看到虛擬代言人的貼文腳本寫著:「這款精華液我用了一段時間,痘疤真的淡了不少」。這則貼文預計搭配創辦人訪談一起發布,語氣自然到很難一眼看出是 AI 人設。問題是,這位 AI 代言人從未真正使用過這款產品,也不可能有皮膚狀況的變化。

這正是本文要處理的界線問題。AI 代言人可以描述產品規格、外觀與使用情境,但不能編造第一人稱的功效體驗,因為背書必須反映真實使用經驗,這是背書規範的核心原則。把「可以說」與「不可以說」的宣告先分類清楚,審核才有依據,而不是靠感覺各自拿捏。

先把宣告拆成三類,才能畫界線

處理 AI 代言人腳本前,先把所有宣告拆成三類:第一類是可查證的產品事實,例如成分、規格、售價與使用方式;第二類是情境與外觀描述,例如產品放在浴室檯面上的樣子、包裝的風格、適合的使用場合;第三類是第一人稱的功效與身體感受,例如皮膚變亮、痘疤變淡、睡眠變好。

三類宣告的風險程度完全不同。第一類只要資料正確,AI 人設可以直接陳述。第二類多半安全,但要留意用詞是否暗示已經驗證過效果。第三類才是真正的紅線,因為這類宣告的可信度來自「有人真的用過並感受到變化」,而 AI 人設不具備這個前提。

第二類容易被誤用成心得的灰色地帶

情境描述類的宣告最容易在腳本潤飾時滑向第三類。例如原本寫「這罐面霜質地清爽,很適合早上出門前用」,只要加一句「用完真的比較不出油」,就從情境描述變成功效心得,而且是 AI 人設無法背書的那種。編劇與文案在追求口語自然時,最容易在這個邊界上失手。

判斷是否越界,可以問一個問題:這句話是在描述產品「當下的樣子與用途」,還是在描述「使用之後身體或狀態的變化」。前者屬於第二類,後者一律歸入第三類。這個提問方式簡單好記,適合放進腳本審核的第一道關卡,讓非法務背景的內容團隊也能自行判斷。

第三類為何 AI 人設絕對不能碰

消費者評價與見證的合規原則要求,任何呈現效果的證言都必須反映真實且可驗證的經驗,不能是杜撰或代寫的感受。AI 人設沒有身體、沒有使用紀錄,任何第一人稱的功效敘述在本質上就是虛構的證言,無論文字寫得多自然,都不符合這個前提,這與內容品質高低無關,是根本性的資格問題。

美妝與保健品項的功效宣告又特別敏感,因為讀者做決策時高度仰賴他人的真實體驗,一旦發現代言人設是虛構的,對品牌信任的傷害會擴散到其他真實創作者的內容上。與其事後補救,不如在腳本階段就把第三類宣告整段標記為停用,直接要求改寫或替換成真人創作者的心得段落。

審核流程怎麼落地把關

把三類分類法寫進腳本審核表,讓每一句涉及產品效果的文字都要標註類別,再由審核人員確認第三類的句子是否已經替換掉。審核表不需要複雜的評分系統,只需要一個清楚的判斷條件:這句話是誰在說、根據什麼經驗、能不能被驗證。只要任何一項答不出來,就先擋下。

流程上建議把 AI 人設腳本與真人創作者腳本分開審核,因為兩者的紅線位置不同。真人創作者可以陳述自己的真實心得,只要清楚揭露商業關係;AI 人設則完全不能有第一人稱功效敘述,無論是否揭露身分。把兩條審核路徑分開,可以避免用同一套寬鬆標準誤放行 AI 人設的內容。

跨市場與平台一致性怎麼顧

不同市場對揭露的要求與用詞習慣不同,但三類宣告的分類邏輯可以維持不變,需要調整的只是揭露的呈現方式與在地用語,而不是放寬第三類的紅線。品牌在拓展新市場時,應該先確認該市場對背書與評價的官方規範,再套用同一套審核表,而不是假設所有市場標準一致。

跨平台操作時也一樣,無論是短影音、圖文貼文或直播腳本,只要出現第一人稱功效敘述,就必須回到「誰在說、有沒有真實經驗」這個判斷條件重新檢查。平台的介面與格式會變,但這套分類與審核邏輯應該保持一致,才不會因為換平台就出現治理漏洞。

實務檢查表

  • 把腳本中每句涉及效果的文字標註為事實、情境或第一人稱功效三類之一
  • 確認第一人稱功效與身體變化描述,只出現在真人創作者的段落
  • AI 人設腳本與真人創作者腳本分開走不同的審核路徑
  • 針對情境描述類文字,檢查是否暗示已驗證過效果
  • 確認美妝保健相關宣告有對應的產品事實依據,而非印象式描述
  • 審核表要求標註「這句話根據什麼經驗」,答不出來就先擋下
  • 跨市場上線前,重新確認當地對背書與評價的官方規範
  • 跨平台改版時,回頭檢查第一人稱功效敘述是否被重新加回腳本

結語

AI 代言人的價值在於能大量、快速地產出情境與產品事實類的內容,這一塊完全不需要功效心得也能做得好看。真正該守住的,是把第一人稱的身體感受與效果敘述,留給真正用過產品的人來說。

把宣告拆成三類、建立清楚的審核判斷條件,比事後刪文或道歉更能保護品牌信任。這套分類法不複雜,但需要在腳本階段就落實,而不是等內容上線後才發現問題。

AI 代言人可以說「這個產品很適合敏感肌」嗎

如果這是根據產品成分與定位的客觀描述,屬於情境與產品事實類,可以說;但如果暗示「用了之後敏感狀況改善」,就滑向第三類,AI 人設不能這樣說。

真人創作者的功效心得也需要審核嗎

需要,但審核重點不同。真人創作者只要心得屬實並清楚揭露商業關係即可;AI 人設則完全不能出現第一人稱功效敘述,無論是否揭露身分。

如果腳本已經上線才發現有第三類宣告,該怎麼處理

應立即下架或改寫該段落,並檢視同一批次腳本是否有類似問題,同時把這次的判斷條件補進審核表,避免同樣的句型再次通過審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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